導讀:近幾天,兩會是資本市場絕對的焦點。作為年度最重要的會議之一,兩會是全年政府工作目標的抓手,會制定年度的GDP增速、財政赤字率、地方債、貨幣政策基調、就業率等核心經濟指標。
「雙碳」目標作為近年經濟轉型的核心以及市場的主線之一,兩會發布的《政府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對於「雙碳」的表述又有何變化呢,對資本市場「碳中和」賽道的投資又有何影響?
幾次重要會議中對於「碳中和」表述的變化
在梳理2022年《報告》前,我們有必要先行了解近一年來有關「雙碳」目標的一些微小變化。從2021年的幾次重要會議來看,雖然「雙碳」的目標一以貫之,但對於具體路徑及規劃確實有所變化。
在2021年4月的政治局會議中,重點提出「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積極發展新能源」。不難看出,其中的重點在於對「發展新能源」的強調,從市場的表現看,2021年4月也是包括光伏、風電、新能源車在內的新能源賽道的階段低點,隨後一路上漲,半年時間內漲幅超過50%。
2021年7月的政治局會議中的表述變為「統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糾正運動式減碳,先立後破,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這一政策目標與隨後發生的「限電限產」有着直接的相關性,意在糾正當時政策執行中導致企業居民生產生活用電受限的「運動式減碳」。同時又再次強調了「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即對於部分高耗能、高排放的項目的供給約束。
而在2021年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又再次重申了碳中和是個長期目標,不可畢其功於一役。提出「傳統能源的退出要以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為前提。要科學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這也是「雙碳」目標以來能耗考核目標的改變。
如果回顧《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其中關於碳中和的表述中提到一些內容,與部分行業的市場表現息息相關。其中提到:
「紮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力發展新能源,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擴大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範圍,促進新型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和產品研發應用,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動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實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
而在《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碳中和的表述中提到:
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並留有適當彈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
具體而言,《報告》表示今年將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落實碳達峰行動方案。推動能源革命,確保能源供應,立足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後破、通盤謀劃,推進能源低碳轉型。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有序減量替代,推動煤電節能降碳改造……。推進大型風光電基地及其配套調節性電源規劃建設,提升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消納能力。推進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建設綠色製造和服務體系,推進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節能降碳。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完善減污降碳激勵約束政策,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碳中和」政策口徑變化,有何影響?
那麼這些「雙碳」目標政策口徑變,又說明了什麼呢?
從預期看,對於新能源的強調有所放鬆,短期內「碳中和」主線下的新能源增速可能有所放緩。
雖然「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這一表述已經在2021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有所體現,是對此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基調的延續。但「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並留有適當彈性」這一表述,表明能耗強度的考核已經出現了考核周期的變化。甚至考慮到今年「穩增長」的經濟發展目標之下,類似於年度的「單位GDP能耗下降百分之多少」這樣的目標已經不再設立。從地方兩會中對於2022年度能耗目標的設定來看,也確實如此。包括四川、重慶等省份2022年的能耗預期目標均設置為「能耗強度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完成國家規定目標」,而湖北省則從2021年的「單位GDP能耗降低 2.5%左右」,變為今年的「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並留有適當彈性」。
如果從十四五甚至到「雙碳」的長期目標來看,新能源增長的確定性應是毫無疑問的。但考核周期從每年變為「十四五」周期內,也將會一定程度上降低近一兩年內新能源的增長。而之所以強調「一兩年」內的影響,原因則在於碳中和的長期目標沒有變。
另一個重要的表述在於「留有適當彈性」,這表明在「穩字當頭」的政策基調下,與能源轉型相關的收縮性政策,短期內將會非常慎重的出台。政府工作報告強調的「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與之相關的鋼鐵、有色等「兩高」行業,預計也將更加偏向高質量、綠色化發展。同時,需要關注的是的「適當彈性」,既然是彈性目標,就可能向上或向下,如果經濟增長壓力過大,那麼基於能耗約束不能上馬的項目,是否能夠可以上馬?對於碳中和有關的新能源的增長有會產生多少的影響?
政策口徑變化下,市場表現如何?
無論是「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的考核口徑變化,還是「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並留有適當彈性」考核周期的變化,從對於新能源的影響來看,更偏向於利空的影響。這一點與兩會後首個交易日(3月7日)新能源大跌的表現不無關係。
當然,這裡並非是對於新能源的看空或悲觀。無論是從投資的角度還是「雙碳」目標的實現,保持長遠目標才是根本。而且正如本文前述,「雙碳」的長期目標沒有變,這一點毋庸置疑。
除此之外,對於能源轉型及能源安全的考量是另一個重點。從能源轉型的角度看,《報告》強調「推動能源革命,推進大型風光電基地及其配套調節性電源規劃建設,提升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消納能力」,這一點與當前國內風電、光伏發電的發展情況直接相關,中國已經成為全球風電、光電新增裝機量最高的國家,但儲能體系的不完善、電網消納能力的不足,制約了新能源發電對電力體系的支持。體現為較高的棄風率、棄光率,因此預計未來對於風光等清潔能源的消納使用將進一步提升。裝機量的提升固然重要,但將新能源有效消納,提升下游的電網運營也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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