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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3500字,預計閱讀時間9分鐘,分為三個部分:

一、抽絲剝繭:年終大瓜是怎麼來的?

二、內行看門道:TST的風險可能在哪裡?

三、預測分析:參與過的人會被判刑嗎?

一、抽絲剝繭:年終大瓜是怎麼來的?

距離2022年還有不到72個小時,沒想到廣大吃瓜群眾又有了新鮮食物:女影星張庭夫婦旗下的上海達威爾貿易有限公司(「TST庭秘密」系列化妝品母公司)涉嫌傳銷被查處!
張庭是何許人也?她曾出演過《絕色雙驕》《穿越時空的愛戀》《夜光神杯》等影視劇,擁有大批粉絲。近年來,其和丈夫林瑞陽創辦了TST品牌,打造了強大的「微商帝國」,一時風頭無兩,據其公司會員宣傳,不少明星都曾是該公司股東。

(圖片來源:公司會員宣傳)

該消息最初來源於河北石家莊市裕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某民間反傳防騙團隊的一封查證函,從該查證函可以看出,裕華區市監局早已在2021年的6月5日就以涉嫌傳銷對該公司立案調查,並對涉案資金申請了保全措施。

(圖片來源:李旭反傳防詐團隊)

12月29日凌晨零時7分,TST庭秘密在官微發布消息稱:公司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目前運營一切正常。

12月29日上午,澎湃新聞、上游新聞等媒體通過採訪透露了更多信息,歸納起來有三個方面。
第一,立案緣由。該局此前接到大量群眾舉報稱,「TST庭秘密」涉嫌傳銷,經查證,判定「TST庭秘密」母公司上海達爾威涉嫌傳銷。

第二,調查進展。該局專門成立了專案組,參與的執法人員有400多人,發現達爾威相關行為從2013年就開始了,已有近千萬人參與。其宣導高額回報,具備傳銷的三個特徵,即拉人頭、繳納入門費和團隊計酬的金字塔結構。由於用名人效應掩蓋了非法行為,這一傳銷組織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該局已凍結涉案資金6億元。

第三,調查結論。目前來看屬於經營性傳銷,是否具備詐騙性傳銷特徵還在調查。
12月29日下午,國台辦回應張庭夫婦公司被查事件:在大陸經商創業首先必須依法依規。
12月29日15時40分許,人民日報評論該事件:警惕以電商、微商為名義開展的新型傳銷行為,剜掉網絡傳銷毒瘤。

二、內行看門道:TST的風險可能在哪裡?

雖然,TST庭秘密官微堅持稱自己合法經營,但是從裕華區市監局的回應稱,這家公司涉嫌傳銷無疑了,現在只是涉嫌經營性傳銷還是詐騙性傳銷的定性問題。
也許張庭夫婦還不清楚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在裕華區市監局沒有過多詳情披露的情況下,我們從專業角度分析下,判定其為傳銷可能是從哪些方面考慮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傳銷有三個基本特徵,那就是「拉人頭、繳納入門費和組成層級團隊計酬(一般三層以上)」。這些年,隨着移動互聯網技術的普及,很多打着微商、電商名義開展的傳銷活動,千方百計想通過制度設計規避這幾個特徵,但最終都仍然「萬變不離其宗」。
二弟花一個下午的時間,梳理了TST幾個資深會員的講課記錄和發布在自媒體上的資料,基本掌握了TST的營銷模式、工資構成等情況。我們逐一來分析。
先來看一個會員的朋友圈:
從朋友圈的內容來看,參與TST項目簡直是無本萬利的大好事,第一,不用囤貨,不用投資,所有商品都由TST總部直接發貨,你只需賣貨就行。第二,自己業績不好也可以有豐厚利潤。
第一條很好理解,就是貨物直發模式,那麼,第二條是怎麼做到的呢?我們要看看他的工資獎金髮放模式。
下圖是TST公司2020年1月啟用的獎金制度:
從上圖和會員披露的情況來看,一個TST的會員最多有六種收入來源:
① 個人提成(15%-32%):即個人銷售的返點,返點比例和ABCDEF級別掛鈎,比如大林銷售金額3萬元,屬於C級,可以提30000*28%=8400。
② 差價提成(2%-17%):即本人和直屬會員(下線)級別返點差額,比如大林是C級,返點額度是28%,他發展的會員是E級,返點額度是24%,那麼大林除了個人提成之外,還可以拿「銷售額*(28%-24%)」的收入。
③ 推廣獎金(4%-6%):即按團隊銷售額給予4%-6%作為推廣獎金。比如如果個人業績1000以上、直屬業績1500以上,就可以領取4%推廣獎金。
④ 管理獎金(2%-4.5%):團隊業績達到10萬,團隊成員達到100人,可以申請單獨成立公司,按銷售額多少給予2%-4.5%的獎金。
⑤ 輔導獎金(3000/人):直屬會員再成立公司後,按每成立一個3000元每月給予獎金。
⑥ 股份(分整個TST的利潤):張庭夫婦拿出30%的股份分給全國前三十強每人1%的股份。
在TST某些會員的宣傳資料里,一再強調來去自由,不拉人頭;商品自用也可以,不用繳納任何入門會費;不同於傳銷的多級返利,最多一級返利。可是,真的這樣嗎?
從這個獎金制度的設計可以看出,從總公司買的貨品金額越大,級別越高;級別越高,返點就越多(最高可以返32%,相當於68折),拿到的差額也越多。直屬會員(個人發展的會員)達到一定程度,可以有推廣獎金,還可以單獨成立公司。
其實,在實際運作中,要成為會員就要先購買物品,這個其實就有交入門費的嫌疑;雖然公司沒有要求拉人頭,但從很多參與過該項目的人在網上的言論可以看出,為了拿到更低折扣、更高團隊業績,他們會一邊打腫臉充胖子,囤更多的貨來拿到更低的折扣,一邊拼命在朋友圈、微信群包裝自己,聲稱做這個年薪百萬,吸引更多人過來,最終形成不受總公司控制、主動拉人頭的情況。

有會員聲稱自己兩年賺了100萬,還買了保時捷(不知道這個照片是不是花20塊錢在4S店拍的)圖片來源:極目新聞。

最不可控的是,按照TST公司的設計,只要團隊業績達到10萬,團隊成員達到100人,就可以申請單獨成立公司,直接與總部簽訂協議,這無數個分公司到底是如何拉人頭、組成了多少個層級計酬,是很難說得清的。
在微博上搜索TST,可以看到大量粉絲數十萬的經銷商,很多人都是以公司名義認證的。

當然,以上我們是從裕華區市監局已認定該公司涉嫌傳銷的結論中,推斷的可能的風險,具體還要以官方正式調查和披露的為準。

三、預測分析:參與過的人會被判刑嗎?

在我國,傳銷屬於違法犯罪,參與人、涉案資金都會被依法處理,那麼,參與過TST項目的人到底該怎麼處理呢?
我們先看一句裕華區市監局一句很關鍵的回應:該公司目前來看屬於經營性傳銷,是否具備詐騙性傳銷特徵還在調查。為什麼這句話很關鍵呢?是因為經營性傳銷和詐騙性傳銷的處理結果大不一樣。
經營性傳銷是指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目的,以銷售業績為計酬依據的傳銷活動,其本質是以傳銷模式開展的經營活動。

詐騙性傳銷則是沒有實際的經營活動或僅以經營活動為名,收取「入門費」,以發展人員數量為計酬依據的傳銷活動,其本質是以傳銷模式進行詐騙。
說白了,就是經營性傳銷,主要是通過傳銷模式來增加銷售,而詐騙性傳銷則主要以傳銷模式進行詐騙,一般沒有實際的經營活動。還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區分,那就是經營性傳銷的主要靠銷售業績計酬,而詐騙性傳銷主要以拉人頭來計酬,產品的好壞、銷售的多少基本不在考慮範圍之內。
雖然從法律解釋看很明了,但是在實踐中,經營性傳銷和詐騙性傳銷很難有較為明確的劃分,至於TST涉嫌哪個性質的傳銷,就要看官方的調查結果了。
1.兩者該如何處理呢?
如果最終認定是經營性傳銷,那麼就不涉嫌刑事犯罪,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等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而如果涉嫌詐騙性傳銷,那就涉及刑事犯罪,公司部分人將會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到底哪些人可能會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呢?
按照「兩高一部」的法律解釋和以往的判例,組成三級以上團隊計酬並且發展下線30人以上的,就構成此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一般情形判例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而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一百二十人以上的、傳銷人員繳納的金額累計達250萬以上的,屬於情節嚴重情形,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那些自己組建分公司的,估計會員早就超過120人以上了吧。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情節嚴重情形判例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3.涉嫌傳銷的財產如何處理?
目前,裕華區市監局已申請對6億元資金進行凍結。如果最終認定是傳銷,那麼這些資金因性質違法將全部上繳國庫,而那些參與過該項目的人,購買產品的資金也將被凍結查扣。
此瓜最終走向何處,我們持續關注!

- End -


參考文章:

1.澎湃新聞,市監部門回應張庭公司被查:具備傳銷特徵,涉案額大,已進審計階段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6057742
2.上游新聞,張庭夫婦涉嫌傳銷被查,初查至少屬經營性傳銷 上海公司已禁止外人進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0464348981155975&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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