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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網上一段成人與小學五年級孩子的對話:

問:如果一個村子,要依靠買賣婦女才能存在,否則就會消失。那麼讓他們買媳婦對不對?
孩子:如果有這樣的村子,就讓它消失吧。
問:為什麼?
孩子:不能用野蠻挽救文明。如果哪天這個村子需要吃小孩才能長壽呢?

這段對話中的提問,來自某大文豪在幾年前的一個採訪報道:「如果他不買媳婦兒,就永遠沒有媳婦,如果這個村子永遠不買媳婦,這個村子就消亡了。」

這個五年級孩子給出了答案:如果需要用拐賣婦女的方式才能存在的村莊,那就讓它消失好了。

這個五年級的孩子,用淺顯的話,給了一個康德式的回答,即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不能為了某個功利性的目的犧牲少數人的利益、生命以及社會正義。

可不可以為了一部分人甚至是多數人的利益讓另一些人做出犧牲?

很多人在談論這個問題時,都會想到那個經典的電車難題。這是倫理學領域最為知名的思想實驗之一,其內容大致是:

一個瘋子把五個無辜的人綁在電車軌道上。
一輛坐滿了乘客的電車正失控的朝他們駛來,並且片刻後就要碾壓到他們。
幸運的是,你可以拉一個拉杆,讓電車開到另一條軌道上。然而問題在於,那個瘋子在另一個電車軌道上也綁了一個人。考慮以上狀況,你會怎麼辦?

後來通過這個案例又展開了第二個案例:

你站在天橋上,看到有一台剎車損壞的空電車。
在軌道前方,有五個正在工作的人,他們不知道電車正在向他們衝過來。一個胖子,正好站在你身邊,你發現他的巨大體形與重量,正好可以擋住電車,讓電車出軌,不致於撞上那五個工人。
請問,你會不會動手把這個胖子從天橋上推下去,來救那五個工人,還是眼睜睜地看着那五個人被撞死?

對這兩個案例,有很多人選擇了切換軌道,或者把胖子推下去。理由是「犧牲一個人,可以救下五個人」,在不得不需要作出選擇時,會選擇犧牲少數人的生命來挽救多數人的性命。

如果說電車難題只是一個假設,那麼,在歷史上還真的就發生過這樣的案例,這就是1884年發生在英國的震驚世界的海難食人案——「英女王訴達德利和史蒂芬斯案」:

1884年5月19日,英國遊船瑪格麗特號出海,船上一共有4人:船長達德利,水手史蒂芬斯和布魯克斯,在船上做侍者的帕克。帕克18歲,是個孤兒,沒有成家,這是他第一次出海。

7月5日,船在行駛到南大西洋、好望角西北約2600公里處時,遇到了大浪。瑪格麗特號很快就沉沒了,船員逃上了唯一的救生艇。
沒有水,沒有食物,四人隨波逐流。

7月20日,十八歲的帕克因為饑渴難耐,偷偷喝了海水,病得奄奄一息,蜷縮在一邊。
7月25日,大家都要堅持不下去了,船長達德利在絕望之下,提議四人抽籤,決定誰先死,以救活其它人。
布魯克斯反對抽籤。船長達德利叫布魯克斯轉過頭去,示意斯蒂文斯殺掉派克:「沒有其它的辦法了,只能用帕克救大家的性命。」

史蒂芬斯為派克做了禱告,告訴他大限已到,然後用小刀刺破了帕克的頸內靜脈,殺死了他。後來的幾天,這三名船員就以帕克的血和肉為食物。
直到第24天,船長在獲救當天的日記中寫道:「當我們吃着我們的早餐(這個早餐就是十八歲帕克的屍體)時,一艘船出現了……」。
他們被德國船救起,很快回到了英國,接着遭到逮捕,以謀殺罪受到審判。

這個案例當時曾引發激烈的爭論。支持者認為,在生存環境的逼迫下,為了讓更多人活下來,必須有人做出犧牲。況且,帕克是一個孤兒,無家庭牽掛。其他三人都有家庭,救活了這三個人,也救活了三個家庭。這不僅是一條生命對三條生命,而是一對十,一對二十,甚至更多。犧牲帕克,獲得的總體利益,累積起來是最高的。因而,殺死帕克是正確的。

但法庭在經過激烈的爭論後,最終宣判他們有罪並處以死刑。儘管後來英國女王對他們進行了特赦,將刑期減至六個月,但這案例確立了一項適用於整個普通法世界的先例,即危急狀態無法構成對謀殺指控的合理抗辯。

殺人這種行為,永遠都是錯的。每個人都有與生俱來的生命權,沒有人能夠剝奪。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將其他人的生命掌控在自己的手裡。

一些人支持殺人的理由,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是帕克,也不會成為帕克。就像在電車難題里,如果那個胖子是自己,或是自己的親人時,那些支持把胖子推下去的人,紛紛做出了相反的決定。

很明顯,功利主義者的判斷標準,不是5>1,而是對於自己而言哪個利益更大。

但問題是,誰能保證自己永遠不會那個需要被推下去做出犧牲的人呢?

就像遊船瑪格麗特號上的船員,帕克年齡小,孤兒,是最弱的那一個,殺了他不會有麻煩。但是,在殺死了帕克以後,他們還會再殺死下一個最弱的。如果不被獲救,就有殺人的理由,殺人就不會停止。

如果為了讓大多數人獲救,殺害弱者的行為被允許,那身處社會的每個人都將惶惶不安。

在現實中,人們常常會忽視弱者。比如,在這次豐縣事件中,隨着小花梅身世的逐漸顯露,一部分人開始認為,如果是精神病人,被遺棄,被拐賣,或者被鐵鏈鎖住都是可以合理(默許)的,但如果是一個正常人(尤其如果是一個女大學生)被拐賣、囚禁,那是不能容忍的。

這種在文藝作品中也有表現,《盲山》中的白雪梅就是女大學生,這種被拐賣的反差,給了觀眾巨大的衝擊力。

在一些人的心裡,人是被默認分為三六九等的,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不是生來就有的,對一些邊緣人甚至無論怎麼凌辱都沒問題。

在這裡,這些人仍然是以一種功利主義在看待他人。但問題在於,如果認同這種功利主義的計算方式,可以犧牲精神病人和智力殘疾者?那麼,「是否可以為了挽救大有前途的年輕人,而任意割取無辜老人的器官?為了挽救自己愛人的生命,是否可以隨意抽取不願獻血的他人的血液呢?」(羅翔語)

就像那個小孩的回答,如果哪天這個村子需要吃小孩才能長壽呢?舉個極端的例子,二戰中希特勒不就是先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然後一步步走到600萬猶太人被屠殺的慘劇的嗎?

而且,「潘多拉魔盒」一旦打開,惡果將接二連三的出現。比如,如果拐賣精神病人被默許甚至縱容的話,那麼,當社會上精神病人不夠時,就會有作惡者將正常人折磨成精神病人。

這樣,正常人的生存環境同樣是危機四伏的。

所以,請記住康德的這一段話:

每個人都有權要求他的同胞尊重自己,同樣他也應當尊重其他每一個人。人性本身就是一種尊嚴,由於每個人都不能被他人當作純粹的工具使用,而必須同時當作目的看待。人的尊嚴就在於此。正是這樣人才能使自己超越世上能被當作純粹的工具使用的其他動物,同時也超越了任何無生命的事物。

人是目的,不是工具。也就是說,人不能為了某個理由(即使這個理由是多麼高大上)而突破底線,否則就是打開了「潘多拉魔盒」,最後將使得人類整體的生存狀況變得更為糟糕。

別說是延續一個村莊了,就是拯救整個宇宙,有些底線都必須堅守,不可以放棄。

這一點,羅素有很深刻的認識,他說,人們總是幻想一勞永逸的解決問題,拯救人類。然而,事實恰恰證明,給人類帶來最多、最大災難的正是那些野蠻狂熱的高尚信仰。

詩人徐志摩對羅素的這一思想做了一個十分有黑色詩意的詮釋:「天堂是有的,可以實現的,但在現實與那天堂中間隔着一座血海,人類得渡過這血海,才能登彼岸。於是,他們決定先實現那血海。」

文章開頭的那個五年級小孩的回答,說出了一個簡單的真理,那就是必須牢牢守住一些最基本的底線。比如,「人人生而平等,沒有誰的命比其他人重要。」比如,「一個人,無論是智力高低,高矮胖瘦等等,只要是人,身為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便不能隨意踐踏。」

一些人會驚訝,這竟然是一個「五年級孩子」說出來的話?而我反倒認為,這恰恰是一個精神沒有被成人世界污染的孩子才能說出來的話,是一個人再正常不過的認知。

最後,我想送上大劉的一句話:

給歲月以文明,而不是給文明以歲月。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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