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賬號「@永州大小事」發布相關信息稱:
2021年9月,湖南省永州市寧遠縣柏忍烈士研究會前任會長、永州市政協第六屆委員會委員鄭志娟,將自己原來的「瑤族」身份,更改為「漢族」身份。
鄭志娟本人在回應媒體採訪時,未否認自己更改民族身份一事,只說,「這個,這個,你去問公安部門好嗎?」
相關信源稱,鄭志娟原本系漢族,但早就將自己的民族成分更改為「瑤族」。2021年9月28日,鄭志娟又將自己的民族成分改回「漢族」。
相關信源稱,鄭志娟之所以要「重新成為」漢族人,是因為第二天,即2021年9月29日,永州市政協考察組要來考察她了。
而在一份2021年9月28日《關於將戶口(身份證)民族成分瑤族改回漢族的申請》材料中,申請人鄭志娟稱:
「2004年11月2日,江永縣城關派出所將我的民族成分由『漢族』改為『瑤族』。但是,我的父親鄭某義、母親鄭某蘭都是漢族。本着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懇請貴局將我的戶口檔案和身份證上民族成份由瑤族改回漢族。謝謝!」
暫且不論鄭志娟將鍋甩給派出所的說法是否屬實,但真真切切的是,鄭志娟明明知道自己的民族成分在2004年就「弄錯了」,卻一直到2021年才「本着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申請修改。
難道從2004年到2021年的17年中,鄭志娟一直都沒有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嗎?
對此,永州市政協相關工作人員回應媒體採訪時稱,永州市政協目前對此事正在調查,走程序。
「她當選是在我們這裡,之前的考察推薦都是由市委統戰部和市委組織部負責的。他們應該委託寧遠縣縣委統戰部推薦的,所以到時候還要從源頭上找,跟他們一起(商議)到時候怎麼處理。」
根據2009年5月國家民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嚴格執行變更民族成份有關規定的通知》:
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須嚴格按照國家民委、國務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關於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的規定》(民委(政)字〔1990〕217號)辦理。
申請變更民族成份,應先向縣級民族事務主管部門申請,並提交相應證明文件。縣級民族事務主管部門應在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必要時還應進行實地調查)後作出初審意見。
初審同意後,上報地市級民族事務主管部門核實並簽署審核意見。對其中符合變更條件的,再轉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經逐級呈報地市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後辦理變更手續。
未經地市級以上民族事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和地市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公安派出所不得辦理公民民族成份變更手續。
永州當地人士稱,按照民宗委的相關說法,如果在政治上沒有享受過少數民族政策,之前因為是結婚、搞錯等原因,可以更改身份。但在10餘年前,鄭志娟系因其「瑤族」身份,才被當地一家事業單位招工上班的,「她是享受了少數民族身份福利政策。」
上述人士稱:「她是有工作的人,按道理來說,不應該隨便更改民族成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