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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迎來重大進展。

11月9日,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中科院等八部門聯合召開了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啟動會,部署推進《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並發布《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針對目前人才評價「破四唯」後,「立新標」、評價方式創新和用人單位評價制度建設不到位等突出問題,

《方案》明確,擬通過2年時間,在中科院計算機所、中國醫科院北京協和醫學院等12家科研院所,清華、北大、浙大等9所高校,等共計21家單位,在上海市、湖北省等6省市等展開改革試點,探索形成不同創新活動類型的科技人才評價的新標準、新方式、新機制,突出國家使命導向,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落實的經驗,推動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全部試點名單及地區附後)

《方案》明確了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路線圖,以「評什麼、誰來評、怎麼評、怎麼用」為着力點,以「破四唯」和「立新標」為突破口,從單位內部和外部環境兩方面進行系統部署。堅持誰使用誰評價,以用定評、評用相適,科學使用評價結果。

《方案》全文及官方解讀全文如下:


科技部等八部門印發《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科發才〔2022〕255號

上海市、山東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人民政府,各有關試點單位:

《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已經2022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請各試點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試點單位編制試點實施方案,試點地方制定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於2022年12月15日前報送科技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科院

2022年9月23日

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於健全科技人才評價體系的重要部署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安排,針對人才評價「破四唯」後「立新標」不到位、評價方式創新不到位、資源配置評價改革不到位、用人單位評價制度建設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制定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關於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聚焦「四個面向」,圍繞國家科技任務用好用活人才,創新科技人才評價機制,以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為目標,以「評什麼、誰來評、怎麼評、怎麼用」為着力點,以「破四唯」和「立新標」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協同為保障,按照創新活動類型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引導各類科技人才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有所成,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在重大科技任務、重大創新基地建設等國家重大創新活動中推動人才評價改革落地見效,着力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重點解決好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落實難等問題。

——堅持分類推進。探索科技人才在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社會公益研究等創新活動中的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科學客觀公正評價人才,形成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堅持使用牽引。突出國家目標和使命導向,發揮激勵作用,堅持誰使用誰評價,以用定評、評用相適,科學使用評價結果,合理銜接科技人才激勵,引導各類科研人員服務國家、潛心研究、盡職履責、作出貢獻。

——堅持協同實施。加強部門協同和地方聯動,充分集成科技成果評價、科研經費管理、科研相關自主權等現有改革試點政策,在科技人才發現、培養、使用、激勵等方面形成改革合力。

試點單位和地方:

選擇建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承擔國家科技任務多、示範效應較好、有較好人才評價基礎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或高等學校附屬機構,以及科研人員數量較多的農業、衛生健康、水利、工業和信息化等行業領域科研院所,分類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工作。同時,選擇科研單位相對集中、承擔國家任務較多、具備較好基礎的部分省市,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綜合試點工作。試點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試點期限:

2年(自試點實施方案批覆之日起)。

二、試點任務

堅持德才兼備,把品德作為科技人才評價的首要內容,在加強對科技人才科學精神、學術道德等評價的基礎上,按照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的人才評價以及基礎研究類、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類、社會公益研究類的人才評價,從構建符合科研活動特點的評價指標、創新評價方式、完善用人單位內部制度建設等方面提出試點任務,推動人才評價體系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有效做法。

(一)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的人才評價

1. 突出支撐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導向,建立體現支撐國家安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實際貢獻和創新價值的評價指標,重點評價國家重大科研任務完成情況。

2. 完善科研任務用戶導向的評價方式,充分聽取任務委託方、成果採用方意見。注重個人評價與團隊評價相結合。

3. 對承擔「卡脖子」國家重大攻關任務、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任務等並作出重要貢獻的科研人員,在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傾斜支持力度。

(二)基礎研究類人才評價

1. 實行以原創成果和高質量論文為標誌的代表作評價,建立體現重大原創性貢獻、國家戰略需求以及學科特點、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等的人才評價指標。破除「唯論文」數量傾向,不把論文數量、影響因子高低等相關指標作為量化考核評價指標,鼓勵科研人員把高質量論文更多發表在國內科技期刊上。

2. 按照學科特點和任務性質,科學確定評價周期,着力探索低頻次、長周期的考核機制。

3. 探索建立同行評價的責任機制,在專家選用、管理和信用記錄等方面建立相關制度,規範同行評價的方式和程序、評價意見反饋等行為。探索引入學術團體等第三方評價、國際同行評價等。

4. 建立完善體現基礎研究人才評價特點的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相關制度,加大對重大科學發現和取得原創性突破的基礎研究人員的傾斜支持。

5. 探索由一線科學家舉薦優秀青年科技人才擔任重要科研崗位、承擔「從0到1」基礎研究任務的機制。

(三)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類人才評價

1. 以技術突破和產業貢獻為導向,重點評價技術標準、技術解決方案、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產業化、產學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建立體現產學研和團隊合作、技術創新與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場價值和應用實效、對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的評價指標。不得以是否發表論文、取得專利多少和申請國家項目經費數量為主要評價指標。

2. 探索構建專家重點評價技術水平、市場評價產業價值相結合,市場、用戶、第三方深度參與的評價方式。

3. 對承擔國家科研任務特別是急難險重科研攻關任務、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任務等並作出貢獻的科研人員,在績效考核權重方面予以傾斜,引導優秀科研人員投身國家科技任務。

4. 探索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重點評價科技成果轉化成效,建立高水平、專業化的成果轉化人才隊伍。

(四)社會公益研究類人才評價

1. 突出行業特色和崗位特點,重點評價服務公共管理、應對突發事件、保障民生和社會安全等共性關鍵技術開發、服務的能力與效果,探索建立體現成果應用效益、科技服務滿意度和社會效益的評價指標,引導科研人員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突出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高危崗位、基層一線和從事科研基礎性工作科研人員的貢獻。不得設立硬性經濟效益的評價指標。

2. 完善社會化評價方式,充分聽取行業用戶和服務對象的意見,注重政府和社會評價。依據不同科研和服務活動類型確定合理評價周期。

3. 對承擔和支撐國家科研任務並作出貢獻,成果應用實效顯著的科研人員,在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方面予以傾斜,引導優秀科研人員投身國家公益事業。

(五)地方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綜合試點任務

試點地方政府要圍繞本地區科技創新任務和人才隊伍建設,以「破四唯」、「立新標」為突破口,組織並指導本地區優勢科研單位、新型研發機構深化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改革,大膽創新人才發現、培養、使用、激勵機制,發揮政策集成效應,推動人才、項目、基地、資金一體化配置,有效激發科技人才活力,探索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地區經驗。

三、試點保障措施

有關部門和地方要深入落實科技人才評價改革部署,加強對試點單位的指導、服務和政策支持,壓實改革主體責任,強化對試點工作的監督,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科技部作為主責單位要肩負起組織推動責任並率先改革,推動落實科研單位自主權,在科技計劃項目評審、科研機構績效評價、科技人才計劃評選中破除「四唯」,突出創新價值、能力、貢獻導向。完善「首席科學家負責制」、「揭榜掛帥制」、「賽馬制」等項目組織實施中的人才評價機制,發現遴選有實力、能攻關、出成果的優秀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承擔重大科技攻關任務。

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科學院等作為試點單位的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部門本行業本領域工作貫徹落實人才評價改革要求,完善行業人才評價機制,賦予用人單位評價自主權。組織並指導所屬試點單位積極開展評價改革試點工作,把完成國家任務特別是急難險重科研攻關任務、原創性科學發現、重大技術突破、科技成果轉化實效、社會公益服務效益等作為試點單位創新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教育部要在「雙一流」建設和學科評估中科學合理設置評價指標,完善「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動態監測和周期評價。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構建以產業科技創新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突出支撐國家重點工程、重大技術和裝備科技創新,引導科技人才服務製造強國、網絡強國建設。水利部要構建以應用創新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突出效益指標,引導人才服務重大工程建設。農業農村部要構建突出服務「三農」的主責主業和業績貢獻的分類評價體系,向長期紮根基層生產一線從事科研和技術推廣服務的科研人員傾斜。國家衛生健康委要構建以臨床實踐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探索基於病歷備案數據的大數據評價方式,引導人才提升醫療衛生技術能力、服務人民健康。中國科學院要探索通過設置特聘研究崗位制度,精準激勵和穩定支持一批核心和骨幹人才潛心從事基礎前沿交叉原始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四、組織實施

(一)建立工作機制

在中央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下,科技部會同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科學院等部門聯合推進實施試點工作方案,選擇試點單位,明確任務分工,協調解決重點問題,督促試點工作落實,開展評估總結和示範推廣。

(二)編制試點實施方案

試點工作方案印發後,相關主管部門組織試點單位結合本行業本單位特點選擇試點內容,編制具體實施方案,鼓勵全面試點,突出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的人才評價;地方制定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做好系統設計。試點單位實施方案、地方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報科技部,由科技部相關部門研究同意後啟動實施。

(三)推進試點實施

試點單位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履行法人主體責任,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在調研基礎上研究制定試點實施方案,堅持激勵與約束並重,切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改進完善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表彰獎勵等人才評價相關制度,在加強合理激勵的同時,加強對科研誠信、勤勉盡責的監督,強化對學術不端、科研違規違紀行為的約束,引導科技人才潛心研究、擔當作為,使試點成果更加有利於本單位事業發展、能力提升、環境優化。

科技部和相關部門要做好試點工作統籌協調,做好改革試點的宣傳解讀,及時跟蹤了解試點工作進展,組織開展試點任務進展情況工作交流,及時研究解決試點過程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做到邊試點、邊總結、邊提升。試點工作期滿後,由科技部會同相關部門、地方對試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估,總結經驗和典型案例,及時宣傳推廣。

附件: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單位和地方名單

試點科研院所(共12家):

中國科學院上海微系統與信息技術研究所、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中國科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

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基因組研究所、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

試點高等學校或高等學校附屬機構(共9家):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浙江大學、北京郵電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江南大學、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院、哈爾濱工業大學。

試點地方(共6個):

上海市、山東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


《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2022年11月09日

  2022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近日,科技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試點方案》(國科發才〔2022〕255號)。科技人才與科學普及司相關負責同志對《試點方案》的制定背景、基本考慮、試點任務和組織實施等解讀如下。

  1.請簡要介紹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背景?

  科技人才評價是人才發展的基礎性制度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對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隊伍、產出高質量科研成果、營造良好創新環境至關重要。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科技人才評價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2021年兩院院士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要「破四唯」和「立新標」並舉,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在中央人才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指出,要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為進一步深化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確了要求。

  2018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分別印發《關於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對分類健全評價標準、改進創新評價方式、加快推進重點領域評價改革、健全完善評價管理制度、推進「三評」改革等作出系統部署。各地方和相關部門認真落實中央要求,出台破「四唯」等一系列相關改革舉措,科技人才評價改革取得積極進展。但與廣大科研人員的訴求和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相比,科技人才評價改革還存在落實難、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科技人才「獲得感」不強。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要求,中央深改委把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工作作為重點改革任務,由科技部牽頭負責推進。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中央深改委部署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研究形成《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擬通過改革試點,聚焦國家重大科技創新活動,探索科技人才分類評價的新標準、新方式、新機制,突出國家使命導向,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落實的經驗,推動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

  2.試點工作的基本考慮是什麼?

  本次試點工作的思路是,聚焦「四個面向」,圍繞國家科技任務用好用活人才,創新科技人才評價機制,以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為目的,以「評什麼、誰來評、怎麼評、怎麼用」為着力點,以「破四唯」和「立新標」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協同為保障,按照創新活動類型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引導各類科技人才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有所成,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本次試點工作的改革路徑是,着眼更好支撐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推進、使用牽引、協同實施的基本原則,從單位內部和外部環境兩個方面進行系統部署,推進改革試點任務。單位內部主要從根據不同科技創新活動類型探索新的評價指標、方式、周期、內部制度等進行系統設計;外部環境主要從有關部門推動「三評」改革聯動、構建行業特色的人才評價體系、調整機構績效評估指標、推動落實科研相關自主權等方面部署任務,通過內外協同聯動,探索形成有利於潛心研究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

  本次試點工作的目標是,通過2年的試點,探索形成不同創新活動類型的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科技人才發現、培養、使用、激勵的評價機制更加完善,有利於科技人才成長和更好服務國家科技任務的創新環境不斷優化,形成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3.試點工作的主要着力點有哪些?

  本次試點工作中着力把握以下幾點:

  一是牢牢把握「立新標」的試點目標。進一步明確不同創新活動類型的人才評價導向,結合實際研究提出具體的人才評價指標,並配套實施有利於評價指標落地的評價方式、評價周期、單位內部制度和外部保障機制。

  二是強化國家使命導向。把「國家重大攻關任務」納入創新活動類型,從加大承擔國家重大任務考核評價權重、把完成國家任務納入單位評估重要內容等方面提出試點任務,引導激勵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積極承擔國家重大任務。

  三是突出「三評」改革聯動。落實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改革要求,推進項目評審、機構評估聯動,在科技計劃項目評審、科研機構創新績效評估、科技人才計劃評選中破除「四唯」,完善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中的人才評價機制,推動落實試點單位科研自主權。

  四是強化改革協同推進。結合試點單位主管部門的行業特點和主體工作,部署體現行業特色和部門主責主業的試點任務;同步部署地方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綜合試點任務,為區域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推進探索經驗路徑。充分集成現有改革政策,強化政策創新。

  4.試點工作主要有哪些重點任務?

  本次試點堅持德才兼備,在加強對科技人才科學精神、學術道德等評價的基礎上,按照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社會公益研究4類創新活動部署試點任務。其中,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的科技人才的評價以支撐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導向,基礎研究類人才的評價以學術貢獻和創新價值為導向,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類人才的評價以技術突破和產業貢獻為導向,社會公益研究類人才的評價主要以服務支撐能力和社會貢獻為導向。針對每一類創新活動,從構建符合科研活動特點的評價指標、創新評價方式、完善用人單位內部制度建設等方面提出相應試點任務。同時,強調要樹立國家使命導向,對承擔和支撐國家科研任務,特別是急難險重科研攻關任務、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任務並作出貢獻的科研人員在考核評價上加大傾斜力度。對地方科技人才評價改革部署綜合試點任務,要求試點地方聚焦本次改革試點重點任務,結合本地區實際,突出區域科技創新和人才發展特色,加強體制機制改革、政策創新和資源集成,對地方人才評價改革進行系統設計,推進綜合改革試驗。

  5.如何推動試點落地見效?

  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複雜程度高、改革難度大,關乎科研人員切身利益。本次試點工作中央高度重視、社會普遍關注、科研人員熱切期盼。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取得實效需試點有關部門、地方和單位積極推動、狠抓落實、形成合力。

  為確保本次試點取得實效,試點工作建立完善的工作體系,明確工作機制、責任分工、進度安排,共同推動試點任務落地落實。科技部作為主責部門,要肩負起組織推動責任並率先改革。試點單位主管部門要探索完善具有行業特色、突出主責主業的人才評價體系,加強對試點單位指導、服務和政策支持。試點地方要突出區域特色,進行改革系統設計,加強試點工作的指導監督、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形成支撐區域創新發展的地區經驗。試點單位要結合單位使命宗旨和國家創新需求,明確改革試點的具體內容,完善人才評價相關制度,打通「最後一公里」,保障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根據試點工作安排,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和試點地方建立了試點工作推進機制,將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監督、跟蹤推進和驗收評估,做到邊試點、邊總結、邊提升,為形成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制度積累經驗、探索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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