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當然是由擁有它的人控制的,這有什麼疑問嗎?這最基礎最基礎的全民共識呀,法律文書明明白白地寫着:前陣子看到一個視頻,是一位漂亮國女性副總統斥責漂亮國法院剝奪女性中止妊娠的權力。我覺得這個斥責沒毛病,子宮長在誰的身體裡,誰就有權決定生不生,難道只要懷孕了她就必須要生?不生就違法,要是意外懷孕呢,要是男方拉胯呢,要是遭遇家暴呢。最重要的是,漂亮國這種騷操作已經擊穿了底線,你們都有拿着筒子槍上街的自由了,卻對長在女性身體裡的器官說,不好意思,你的主人沒有控制你的自由權。有意思的是,視頻轉到國內社交平台,很多人也跟着高喊,懷孕了生不生,還真不是女性自己單方面能決定的。也有一些人站出來指責,說你們看見流浪貓狗都心疼得落淚,自己肚子裡的孩子卻能狠心扼殺。還有一句話也很有意思,生命的尊重和女性的自由是一種分歧,價值很高了,你看,尊重生命,女性自由。這種話題,理論上沒有寫的必要,談了無數遍,但每次看到這類在我看來非常可笑的言論時,還是會忍不住站出來重新科普一下法律。此前,湖南高院發布了一個的案件,妻子懷孕,未經丈夫的同意,私自中止妊娠,丈夫認為,這侵犯了他的生育權,於是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法院最後的判決結果是駁回,並做判決說明。妻子在未經丈夫的同意下,中止妊娠,並不侵犯丈夫的生育權,這裡的法律支撐太多了。首先是《婚姻法》明確規定,婦女有生育和不生育的自由;其次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釋也說了(婚姻法解釋三第九條),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生育權為由要求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性別平等這個問題上,生育是最核心的因素,很簡單,只有女性可以生育,而男性沒法生育,可是造成生育這個結果的,又是男女雙方的共同作用。這基本意味着男性完事之後就完事了,而女性完事之後是一切的開始。如果你運氣不好,碰到一個徹底撒手不管的男人,最後即使決定中止妊娠,但所有一切的結果,包括這種所謂「扼殺一個生命」的「殺人感」,都得你承受。如果你碰到的是一個完全不能帶來樂觀預期的對象,在我身邊的朋友中,就存在這樣的情況,首先是陷入無限的焦慮和糾結中,焦慮是對於未來,糾結是因為對未來的不確定性,而不確定是否要生下孩子,這些情緒的承受者,自然也是女性。雖然我是男性,但在生育自由權這件事情上,我完全站女性,我認為這不僅是法律共識,同樣理所應當地成為觀念共識,當然,這很難,所以需要推動。它和對生命的尊重,其實沒有任何分歧,不僅僅是因為女性(母親)也是生命,你沒辦法強求一個生命受委屈和承受着代價把另外一個生命生出來,生命本身是不能用量去平衡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在非常悲觀的預期下,把一個新生命帶到這個世界上本身就不負責任,不用養啊?不用教育啊?事實上,中止妊娠,也就是所謂的打胎,對女性的身體傷害是非常大的,這一點毋庸置疑,但這和剝奪你中止妊娠的權利是兩碼事。把剝奪這種權利是為了避免受到身體傷害這個方向靠攏,是帶偏了節奏,典型的父母式的「我這是為了你好」,如果是談保護,需要無限重複、持續灌輸的是性教育、性科普等等保護措施。而不是直接一句「你懷了就得給我生下來」。這種強制,對兩個生命都不尊重。最近社交平台的很多內容都讓我覺得迷惑,不僅僅是這種「你生不生真不由你說了算」;還有某知名醫藥科技企業在年利潤近千億的時候大幅裁員,方式是先裁員,再發年終獎,嗯,懂得都懂。以及四川某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居然是因為朋友圈發布考核不合格,嗯,神奇地刷新了底線,這麼一算,996確實是福報,至少給你工資了,還沒讓你倒欠呢。有那麼一瞬間,我甚至覺得我過往十幾年的書都白讀了,老師都教錯了,甚至教材都寫錯了。對了,很多人說想加一下我個人微信,那我把二維碼放在下面吧,大家添加的時候記得備註一下城市,因為我之後還想做一下同城線下活動。-END-2022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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